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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第二!花都快速维权中心一次性专利授权率99.81%
  • 2018年04月30日来源:广州花都发布

提要:昨日是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以“倡导创新文化尊重知识产权”为主题的花都区2018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在狮岭镇阳光南路6号皮具文化园广场隆重举行。

昨日是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以“倡导创新文化尊重知识产权”为主题的花都区2018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在狮岭镇阳光南路6号皮具文化园广场隆重举行。

 

本次活动由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区中小企业文化促进会承办,中国广州花都(皮革皮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广州市(花都)皮革皮具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等单位协办。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黄光华副巡视员,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黄海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罗干政,花都区人民法院李娜院长,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企业、学校代表,部分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银行负责人,以及媒体记者、市民群众共200多人参加了活动。

 
主会场活动中,区科工信局丁俊玲局长首先致辞,总结了我区近年来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主要成绩。近年来,我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工程,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2013年获评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专利创造增长迅速;

2015年全区发明专利首次过千件,达1576件;

2017年全区专利创造总量突破万件大关,达11124件。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进步,2016年6月全国首个皮革皮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正式运营,花都快维中心的认知度和影响力迅速提升。

▲快速维权中心正式揭牌

2017年快维中心完成快速授权1067件,位居全国第三名,一次性专利授权率为99.81%,位居全国第二名。知识产权工作为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的制度和法律保障作用。

中国广州花都(皮革皮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成立以来,我区皮革皮具企业创新意识明显提高,中心牵头组建了广州市(花都)皮革皮具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并在国家局备案,填补了国内皮革皮具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空白。

活动为广州市(花都)皮革皮具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评选的花都区皮革皮具创新企业授牌,29家优秀企业获得表彰;

▲2017年花都区皮革皮具专利创新十佳企业

▲花都区皮革皮具专利创新企业

随后举行了花都皮具专利优品展示交易中心、花都区中小企业文化促进会知识产权工作部揭牌仪式;我区首家企业广州市奇诺五金有限公司通过“专利质押融资小额贷”项目获得贷款50万元,专利服务机构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奇诺五金有限公司代表上台进行了签约;

▲花都皮具专利优品展示交易中心揭牌

丁俊玲局长、李娜院长、李长友委员分别代表区知识产权局、区人民法院、狮岭镇人民政府就“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区域联动意向书”进行了三方签约;

▲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区域联动意向书三方签约仪式

黄海处长、黄光华副巡视员先后上台为2017年度花都区青少年创新大赛获奖学校颁奖;联盟主席黄辉古发布了2018年花都高校皮具箱包设计大赛通知;主会场活动最后还举行了皮具专利产品T台秀,二十余名高校大学生俊男靓女携我区优秀企业的专利创新产品上台,精彩的展示将活动的氛围推向了高潮。

▲为2017年度花都区青少年创新大赛获奖学校颁奖

整个活动还包括: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新局、食药监局等单位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咨询;通过展板形式进行了反邪、反恐等综治宣传;在皮革皮具博物馆内进行了专利优品展、展出专利产品约200件;15家我区皮革皮具创新企业参加了专利产品展销会。

活动起到了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积极作用,为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工程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辨别食品类商标侵权

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这不仅是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指南,也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动纲领。在当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案件审理概况

 

2016年至今,花都法院共受理食品类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37件,占商标侵权纠纷的18.41%,比重较大。被控侵权商品大多为经营者从批发市场以较低的价格进货,侵犯的商标大多为相关公众耳熟能详的知名商标,因侵权事实明确,90%以上的食品类侵害商标权案件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几则食品类商标侵权纠纷的案例!

案例一、此“福”非彼“福”

商家不能以不认识商标专利权品牌为由抗辩不承担侵权责任

 
 
 
 
 
 

案情介绍

 

“福临门”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和广泛宣传,已经成为深受消费者喜爱的知名粮油品牌。甲商店长期销售标有“福盈门”标识的产品,被中粮集团起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含维权费用)人民币6万元。

 
       

侵权产品“福盈门”

 

福临门

 
 
 
 
 
 

裁判结果

 

经花都法院审理,认为甲商店销售的被控侵权商品上的“福盈门”标识与中粮集团的“福临门”注册商标文字接近(只有中间一字不同),文字排列组合方式相同(均为该标识与原告“福临门”注册商标读音极力加大突出“福”字,缩小后两个字,后两个字均位于“福”字右上角)且抄袭了“福”字的独特写法,与中粮公司的注册商标区别不明显,容易使一般消费者产生误认、混同,侵犯了中粮集团的“福临门”商标。判决甲商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中粮集团12000元。

案例二、十瓶假酒引发的故事

销售假酒既要承担行政责任,也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案情介绍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泸州老窖特曲是中国最古老的四大名酒之一,蝉联历届中国名酒称号,屡获国际大奖,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和好评。乙百货店因非法销售假冒泸州老窖特曲“中华老字号”白酒被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并作出没收销售的假冒伪劣泸州老窖特曲500ml白酒10瓶及罚款10550元的处罚。同时泸州老窖认为乙百货店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将乙百货店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70000元。

假冒伪劣的泸州老窖

 

正宗泸州老窖

 
 
 
 
 
 

裁判结果

 

经花都区法院审理,认为乙商店销售的商品为白酒产品,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同类商品。乙百货店不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判令乙百货店赔偿泸州老窖公司合理开支12000元。

案例三、红酒虽好,但更要辨真伪

商家举证未达到证明商品具有合法来源程度的不被支持

 
 
 
 
 
 

案情介绍

 

长城及华夏系列葡萄酒是享誉全国、深受消费者喜爱的知名葡萄酒品牌。中粮公司经调查发现丙商店销售的葡萄酒瓶身上的图形及“HUAXIA”文字均与其注册商标中的长城图形及华夏字样的书写构成近似,故将丙商店诉至法院请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4万元。必要费用共计人民币4万元。

 

侵权产品“华夏解百纳干红葡萄酒”

 

长城及华夏系列葡萄酒

 
 
 
 
 
 

裁判结果

 

经花都区法院审理,认为丙商店销售的“HUAXIAYIWINE解百纳干红葡萄酒”瓶身上的图形及文字与中粮公司注册的系列商标构成近似,结合涉案注册商标的知名度,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容易对丙商店销售的商品与中粮公司生产的“华夏”系列葡萄酒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侵犯了中粮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丙商店提交的退货单、上手交易者营业执照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源并尽到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故判令丙商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中粮公司赔偿14000元。 

法官说法

 
 
 
 
 
 

花都处于广州市的城乡结合部,商标侵权类案件一直居高不下,而被控侵权主体大多为个体经营户,被控侵权事实成立的主要原因也是个体经营户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不强,在进货时未能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亦未能提供商品均有合法来源的证据。法官在此提醒:请广大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提高法律意识和甄别商标真伪的能力,严格从正规渠道进货,销售正版知名产品,自觉抵制销售侵犯他人商标的产品,同时保留好进货凭证及进货商的主体资料。

 



责任编辑:李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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