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指使虚开发票1亿元 佛山中粤华瑞公司会计获刑6年
- 2019年09月18日来源:羊城晚报
提要:在明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佛山市中粤华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粤华瑞公司”)会计人员丁某萍怀抱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身为员工,按照老板杨某斌等人指示办事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积极参与犯罪,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明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佛山市中粤华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粤华瑞公司”)会计人员丁某萍怀抱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身为员工,按照老板杨某斌等人指示办事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积极参与犯罪,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期,佛山市税务局稽查部门与公安机关携手,成功查办中粤华瑞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并将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该案主犯杨某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该案从犯丁某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据了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名单,中粤华瑞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此,佛山市税务局稽查部门与佛山市公安机关迅速成立联合办案机构,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检查。
检查发现,在明知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丁某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斌等人的指使下,于2014年10月、2015年4月至5月,使用中粤华瑞公司的名义向14家下游空壳企业虚开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207份,涉及税额2018.9万元;于2015年6月至7月,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经营项目,让沈阳恒盛辉商贸有限公司为中粤华瑞公司虚开1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额28.9万元;随后向2家下游空壳企业虚开氧化锌增值税发票9份,涉及税额11.5万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某萍无视国家法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1216份,价税合计1.4亿元,税额2049.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依法严惩。但鉴于其是案件从犯,依法可以酌情减轻处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据悉,丁某萍只是中粤华瑞公司一名普通会计人员,平日主要负责领取和开具发票工作,因其法制意识薄弱,且怀有侥幸心理,在企业老板的指使下,一步步踏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一案件也为广大财务会计人员敲响警钟:在工作中务必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坚决向违法犯罪行为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