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证券上市存变数 前员工飞单被罚曾卷入腐败案
- 2019年07月09日来源:新京报
提要:7月8日,记者自证监会网站获悉,被指涉及“飞单”事件的东莞证券前员工赵淦鸿被下达“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书。广东监管局表示,因其违反相关条例,认定赵淦鸿为不适当人选,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7月8日,记者自证监会网站获悉,被指涉及“飞单”事件的东莞证券前员工赵淦鸿被下达“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书。广东监管局表示,因其违反相关条例,认定赵淦鸿为不适当人选,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相关分公司曾因此收监管函
在监管措施决定书中,广东监管局称,经查,赵淦鸿担任东莞证券虎门分公司负责人期间,在未经过东莞证券审批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向客户销售非东莞证券代销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在此前的4月19日,东莞证券虎门分公司也因同一事由被罚。
广东证监局4月19日的监管函显示,东莞证券虎门分公司原负责人赵某在未经过东莞证券审批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向客户销售非东莞证券代销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按照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东莞证券虎门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东莞证券虎门分公司此前的法定代表人为赵淦鸿,2018年12月29日,其法定代表人由赵淦鸿变更成纪龙鸿。
为杜绝违规销售“飞单”行为,监管部门早有明文规定。
根据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明确,“证券公司应当对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内设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的职责。禁止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擅自代销金融产品。”
据证监会官网显示,此前,地方证监会也曾与基金业协会联合进行打击非法私募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东莞证券IPO前途未卜
早在2008年,东莞证券就曾传出计划上市的消息。2015年6月,东莞证券向证监会提交了IPO申请并获受理,拟在深交所上市。2017年5月3日,东莞证券还未收到上市通行证,却因股东锦龙股份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涉嫌行贿而中止IPO进程。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2月24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一审公开庭审信息显示,锦龙股份原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杨志茂,曾对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行贿。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这场行贿目的源于锦龙股份对东莞证券的收购。杨志茂在收购东莞证券股份的过程中,得到清远、东莞两地有关人脉的关照和支持,以“白菜价”获得了东莞证券的股份,其后获得了巨额投资收益。
东莞证券的IPO,也因这次收购最终搁浅。
2017年5月,锦龙股份公告称,鉴于公司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对东莞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产生的影响,东莞证券向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审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并获得证监会同意。
自2008年意图上市至今,东莞证券的上市之路还未走完,不过,锦龙股份在2018年年报中透露,2019年将积极推进东莞证券的IPO工作。但东莞证券2018年净利营收双降,增加了其上市的不确定性。
据锦龙股份2018年财报显示,截至2018年底,东莞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5.3亿元,同比减少27.12%,实现净利润1.9亿元,同比减少74.97%。
锦龙股份解释,由于踩雷债券,东莞证券对“16申信01”债券、“16凯迪01”债券、信用业务融出资金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达到4.06亿元,严重拖累净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锦龙股份持有东莞证券40%的股份现全部处于担保质押状态。